公路承载着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重大使命。我国历来格外的重视公路安全问题,从2004年开始,交通运输部启动了“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自2014年,我国政府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升级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将行业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多年持续努力,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年底,实现公路“两提升,一下降”目标,即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上的水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显而易见地下降。3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联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再启我国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新征程。
“十三五”期间,全国共投入资金1270亿元,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93万公里,其中国省道16万公里、县乡道77万公里,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中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公路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安全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对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在机动车保有量增长8200万辆、机动车驾驶员增长9600万名、公路总里程增长近50万公里的情况下,2020年全国公路网亿车公里事故率和死亡率为21起和5.3人,与2016年相比分别下降25%和36%。以上数据表明,通过五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我国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通行效率不断攀升。在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6.42%、公路里程年均增长2.57%的情况下,2020年比2016年普通公路机动车工作速度年均增长约4.8%,城(镇)乡、乡(镇)村之间通达时间大幅度缩短,特别是中东部地区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机动车行驶时速普遍提高10至20公里。以上数据表明,五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但改善了公路设施安全性,同时提高了公路网及其线路通行能力。
设施安全更为稳固。通过五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实现了公路设施安全从交通行为上升到政府主体责任行为的转变;推进了既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延伸建设,同步完成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建设;促进了公路工程安全技术体系完善和提升,探索并初步形成不同地形地貌安全设施建设技术,配套修订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等工程技术规范,修订颁布了《公路工程养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在全国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是化解当前公路安全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涵盖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三大”路网体系,明确安全防护、管理控制、设施改善“三个”层面12项主要任务。
公路交通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驾驶行为、车辆状况、公路基础设施、沿线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属于现代交通文明重大发展难题。虽然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但鉴于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公路安全水平及设施建设与公众出行安全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应运而生。
精准定位,精准施策。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持续和深化,既要坚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理念:“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建设定位,“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建设路线,“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建设原则,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的建设举措;又要提升公路安全需求新的发展理念,推进“三个”公路安全设施重要转变,即公路安全从“生命防护”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转变、公路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交通秩序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
细化排查,细化设计。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基础上,更看重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的排查评估和安全设计,提高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秩序管理的本质安全。细化排查加强两个配合,一是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加强公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措施制定;二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通过现场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细化设计推进四个延伸,“建设内容”从工程标准规范向“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和公路使用者需求延伸,“建设方案”从公路设施向交通事故原因和“人、车、路、环境、管理”综合施策延伸,“建设范围”从路段、线路向区域及路网延伸,“建设措施”从单个设施、静态设施向组合设施、动态作用延伸。
管理强化,多方联动。推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资源融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视频、交通流量等资源与信息。完善交通应急体系和协作机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快速联动,实现“一点布控,全线响应,联动打击”,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定期公布交通安全情况,对“三同时”制度不落实、违法涉路施工活动、违法超限超载以及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等实行联合挂牌督办,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形成整治合力。
加强防范,合力整治。以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为重点,明确各地公安部门加强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的研判分析,梳理排查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建立完整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从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强化重点路段交通违法整治、加大公安交管信息技术方法应用力度等方面,研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的治理措施并实施。同时,以近三年来的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死亡数量为指标,侧重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梳理并确定平面交叉路口、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两种特征路段,明确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路侧护栏、示警桩、交通信号灯。
高速公路属于公路及其安全设施较为完善的线路,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一方面属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延伸,另一方面只有好的公路设施并不一定就是安全的,同时需要得到公路使用者“人”的认可和使用,包括公路设施建设的人性化和公路设施使用的强制性,因此把防护放在首位,提出5项主要任务。
精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针对高速公路行车速度快及其对向碰撞交通风险高的特点,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公路设施新的安全需求,明确加强不同防护等级或不同结构及形式的护栏之间连接过渡。鼓励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并结合交通安全实际,提升路侧护栏、中央分隔带护栏、构造物处护栏、开口护栏、出口分流端缓冲设施的防护能力,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的处理,更加注意精细设置。对建成较早的高速公路开展针对性调查,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和缘由分析,科学评估中央分隔带护栏与现状交通运行、防护需求适应情况,特别是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事故多发、运作状况变化大、大型车辆交通量增长较快路段,而不是按照新规范“生搬硬套”进行护栏更换。
科学规范信息指引。针对高速公路出口与入口、隧道与桥梁等事故多发易发情形,特别是指路信息不精准、引导不连续、诱导不清晰、管理不科学等问题,要求总结推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经验,健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优化长效机制,综合运营期路网结构、交通运作时的状态变动情况,最大限度地考虑驾驶人需求,动态评估优化互通立交及出入口、新旧公路并行交汇、多运输方式衔接、交通组织复杂等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引导,确保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布设合理、信息连续完整、路径指引准确、路网信息一致。其中,首次提出最大限度地考虑驾驶人需求,第一次强调开展互通立交进出口等动态评估要求。
加强城际重要通道疏堵保畅。针对我国节假日期间机动车出行交通流量大、城际高速路段、重要枢纽互通出口、服务区进口等由于拥堵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提出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区为重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疏堵工程,提升通行能力,降低因交通拥堵诱发交通事故的风险。其中,把交通拥堵作为安全问题进行治理属于首次,把提高线路或路段工作速度作为安全措施处置同样属于首次,揭示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理念的探索和方式的变化。
加强恶劣天气动态管控。针对我国高速公路复杂环境及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等状态,特别是公路安全设施改善和交通管理控制方式探索,明确对于团雾、凝冰、冬季冰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多发路段、养护施工作业区路段、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重载货车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路段等,强化多元化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鼓励恶劣气象监测预警及保障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针对我国高速公路通行管理设施、货物运输车辆行驶、拥堵易发路段等交通风险状态或情形,要求排查高速公路门架和交通技术监测设备补光灯眩光情况,进一步规范补光灯设置。根据自身的需求推进分车道通行管理,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交通管控措施。探索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可动态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的控制措施,合理提升应急缓堵疏堵能力。鼓励各个地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分类分级管控试点。以上措施具有安全和风险双重性,既是解决交通和安全需求新的举措,同时又会面临新的交通和安全风险,需要结合实际采取配套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效果并有效控制交通风险。
普通国省干线特别是二级及以下低等级公路,历经十年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和五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公路及其安全设施“有”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考虑到公路及其安全设施的功能或作用,涉及人、车、路、环境、管理等多种要素,以及公路车行、骑行、步行等使用者的认知与需求的差异性,如何安全、有效、可靠地使用公路及其安全设施,特别是有效应对由于社会和经济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因此把城镇化和平面交叉作为重点提出5项攻坚任务。
重点提升城镇化路段。围绕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带来的交通安全需求变化,重点破解连田、穿村、过镇路段及其交通生产生活交织冲突难题。根据实际交通需求与城镇化环境特点,优化沿线交通组织设计,在保障沿线居民有序安全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解决开口过多导致的风险隐患。具备条件的路段,增设辅道、路宅分离、机非分隔、行人过街、照明等设施。严控新增平面交叉路口,严格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管理、厘清公路用地范围各类井盖权属关系。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动马路市场清除或移址。
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围绕我国城乡道路网加速形成及其平面交叉、搭接、开口、道口密集状态,重点破解“机”“非”“人”混合转换交通冲突及其交通事故多发易发难题。鼓励根据交通流量和交叉等级分类处置,清除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明确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权,完善路权设施。优化进出通组织,鼓励左右转变专用车道设置。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工程改造”,采取局部改善线形、调整平面交叉角度、调整支线纵坡坡度、合并支路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
重点路段精细防护。围绕我国山岭重丘、高山草甸、黄土塬壑、江河湖泊等复杂地域环境,住宅、企业、学校、村庄、集镇等沿路建设复杂路侧状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三大路网形成之后带来的复杂公路功能变化,重点解决临水临崖等防护设施的衔接或空隙、临村或临镇等防护设施的缺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公路的对向分隔和防护等难题。
完善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设施。对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流量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等路段,逐步加强安全保障。对于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综合对向碰撞事故数量和交通功能、交通流量、设计速度等,逐步推行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设置,加强护栏连接过渡,优化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
加强通行安全管控。围绕连续长陡下坡复杂线路、长直线接弯道(坡道、桥梁、隧道、村庄)复杂组合、长大车辆及“机”“非”“人”复杂交通等驾驶人容易疏忽控制的高危情形,重点解决机动车行车速度、行驶线路等安全控制难题。加强线形条件较好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的速度管控和执法。重点路段设置测设备和测速告知标志,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可探索实施区间测速。流量较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管理措施。
我国农村公路及其安全设施建设起步较晚但后续发展较快,公路及其安全设施虽得到一定改善,但受制于交通与安全需求认知局限,特别是功能定位偏差、建设标准偏低和沿线条件制约,路基、路面、桥梁等主体工程较好,交通标志、标线、防护等安全设施问题较为突出。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实施意见,需要继续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因此提出大力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等3项任务。
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综合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环境复杂及其事故多发易发等新情况,以提高公路设施安全性和交通事故防控有效性为重点,推进县、乡、村道的公路安全提质和设施安全升级。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因地制宜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引导。监督权属单位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井盖的安全管理。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交叉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安全设施。
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综合农村地区公路使用(交通、生产、生活)功能多元及其设施使用安全需求复杂等新问题,以提高新改建公路安全质量和降低涉路工程安全风险为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提质和涉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升级。严格落实新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三同时”制度。联合开展违法涉路施工活动清理整治,重点是增设平面交叉路口、公路用地范围修建建筑物、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推动当地政府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离”。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挂牌督办整治,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综合农村地区老人留守、居家耕种、慢行习惯及其新改建公路不会走、交通安全设施不使用等新特点,推进宣传教育提质和安全管理升级。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及时有效地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强化农村地区“路长”“两站两员”等管理队伍融合,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和养护管理力量。围绕农村地区老年人群特征,改变交通安全宣教方式,探索安全帮扶救助模式。
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由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组织,按照5年时间实施并确定交通运输与公安两个部门职责分工和部与省两个层级主要任务,同时,明确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系统治理、联动机制、动态跟踪等刚性工作措施,强化组织保障、排查评估、示范建设、系统治理4个关键环节。
组织保障。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每年对全国实施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发布每年度实施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实施工作安排。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需要增设或改造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普通公路相关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交通运输部将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补助资金对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予以支持。
排查评估。由省级公安部门牵头并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开展公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形成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及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主要措施。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并省级公安部门配合,针对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清单采取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安全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录入“全国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其中农村公路提升路段同步在“综合交通地理信息平台”落图。
示范建设。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联合确定一条高速公路、若干条国省干线公路、若干条农村公路作为全国样板,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跟踪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经评估达到目标的,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分别确定省级精品路,同时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将根据“公路安全精品路”实施进展和成果,适时组织全国现场调研交流。
系统治理。综合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系统工程特征,特别是承前“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和继后“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动态整治特点,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深入理解并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全方面提高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的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积极稳妥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遵从一致性规则,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标新立异的创新。
安全是硬道理,提升是大方向,这是公路设施安全发展之“本”。为公众出行保驾,为公路安全护航,这是公路交通人肩负之“命”。各级各有关方面应该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在补齐短板的基础上立足长远,通过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为公路使用者及沿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更为安全可靠的公路设施与交通管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