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意设计标准的前提下,经过在无障碍口增设非机动车限行栏杆和挡车柱等办法约束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骑行,就期望电动车和自行车可以自觉在非机动车道通行,防止占用人行道骑行呈现车伤人事端,到达“各行其道,各安其道”的方针。
本次限行栏杆装置最大极限地考虑了婴儿车、白叟推车、行李拖带以及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通行需求,限行栏杆通行宽度一致设置为90cm,保证不影响轮椅、婴儿车等通行。一起为了可以更好的保证盲道和周边设备的标准间隔契合标准要求,盲道也改道从限行栏杆内部穿行。栏杆旁挡车柱净距离设置为45cm,保证限行栏杆结合挡车柱既可保证行人正常通行,又能约束电动车占用人行道通行。7月20日市政中心选定五四路嘉健大厦进口北侧、树兜路口南侧、营迹路口北侧3处进行试点,采用了圆弧型和直角弯型两种不锈钢限行栏杆。7月22日专门邀请了福州市小善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到五四路营迹路口北侧进行了现场体会、测验。
依据五四路试点的成效,市政中心8月22日起在华林路(五四路至鼓屏路)、鼓屏路、八一七北路、古田路(八一七路至五一路)、乌山路、杨桥路(达明路至八一七路)等6条电动车禁停严管路段进行推行装置无障碍口非机动车限行栏杆,并同步调整盲道、装置挡车柱等,保证行人的安全,一起满意轮椅、婴儿车等通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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